各有关单位及教师:
按照《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现对2019应结题的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2019应结题的面上项目合计31项,项目清单见附件1,各单位结题项目数如下表。
表1 2019年省高校项目各单位结题项目数
二、验收组织方式
2019年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结题工作由学院牵头组织,科技处受教育厅委托监督。面上项目采取会议评议或通讯评议方式进行验收。会议评议验收专家组由5位以上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,通讯评议由3位以上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。通讯评议验收意见应规范齐全,须提供每一位专家意见并形成综合意见。学院组织实施前,实施方案要提前报科技处备案。
三、验收程序与材料
(1)项目负责人在完成《面上项目合同》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基础上,提交《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》(附件2,一式一份)、《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》(附件2,一式一份)、《项目成果简表》(验收报告正文第一项,一式一份)报学院。学院对照合同审核后,在验收审请表所在高等学校(学院)意见栏签署是否同意结题的意见,学院分管科研领导签字,加盖公章后,将验收申请表及项目成果简表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项目办。科技处核查后给出确定是否结题的意见反馈学院,学院组织结题验收。
(2)项目验收后,学院集中将《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》、《项目成果简表》、《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验收汇总表》各1份报送科技处项目办,电子版发送至xmb@nuist.edu.cn。科技处将报送材料至教育厅科技与产业处备案。
通讯评审,三位专家要分别出具评审意见,其中一位作为组长,汇总三位专家意见,在结题报告书正文第十二项“专家组验收意见”给出综合评价意见,并签字。报送最终验收报告书时,在专家验收意见表后同时附三位专家的通讯评审意见。
四、成果要求
代表性成果:论文、专著、软件、数据库、模型、专利等。
(1)省高校项目成果均应标注“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资助项目”及项目批准号
(2)成果第一单位为“rb88瑞博”。尚在发表或出版中的研究成果,可凭论文(或书稿)校样稿进行结题验收,并附论文刊用通知书或出版社出版证明。
五、时间节点要求
请各学院于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1月10日完成结题工作,并报送相关材料,时间节点及验收方式由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实施。特别注意,2016年立项的项目务必在2019年10月16日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(请于10月16日12:00前报送相关材料)。
请各学院及早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材料的准备工作,并做好验收组织工作。未尽事宜请与项目办联系,联系电话:58731157
附件1:2019年应结题项目清单.xlsx
附件2:相关表格.doc
附件3:会议验收意见模板.docx
附件4:通讯验收评审表.doc
科学技术处
2019年9月29日